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们: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在这个美好的季节,你们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踏上新的征程。在此,谨向你们致以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在校期间,在党组织的培养和关怀下,你们光荣地成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政治上逐步走向成熟,毕业之际,希望你们能够继续牢记身份,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新的学习、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为方便你们及时正确转移组织关系,根据党内有关法规规定,现针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作如下说明,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6个月以上且较固定的,必须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今年省内组织关系转接统一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省外组织关系通过纸质介绍信与网上转接同步进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留校读研、读博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直接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转接。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定期与所在支部联系,报告去向与现状,及时缴纳党费。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5.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学校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具体流程
1.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毕业生党员需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并上报至所在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接收单位党组织明确到支部(或者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组织关系转省外的,要明确介绍信抬头单位和去向单位的全称。
2.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省内的党组织关系转移由各支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发起转移申请,并打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省外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各学院党组织开具由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印制的纸质版介绍信,并打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2年6月。
3.完成接收工作。组织关系转省内的毕业生党员持“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接收工作;组织关系转省外毕业生党员持纸质版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给原就读学院党组织,再通过系统转接完成。
预备党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如果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或者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雷海霞 电话:027-68891266;QQ号:1292272939。
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衷心祝愿你们在新的人生征途上再创辉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附件: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办法.doc
附件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3:出国(境)党员组织关系(党籍)管理审批表.docx
附件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doc
中共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10日